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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朋友圈炫订单” 东方日升收关注函 公司火速澄清

1月12日,东方日升收深交所关注函。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说明媒体报道中提及的公司2023年储能业务在手订单情况、公司组件成本、交付价格等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说明公司相关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不确定性;要求公司说明庄某在朋友圈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否属于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是否违反了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并结合前述情况分析前述朋友圈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二级市场方面,自12月23日启动以来,东方日升累计涨幅已超50%。今日股价继续上扬。

关注函提到,2023 年 1 月 11 日,多家新闻媒体发布关于公司“高管朋友圈炫订单”“卖方首席‘微信调研’”等相关报道称,公司员工庄某发布微信朋友圈称公司储能业务“23 年在手已签 4 吉瓦时多了”,并在评论区与某券商分析师讨论公司组价成本、交付价格、未来业绩等信息。

对此,1月12日,东方日升发布澄清公告,公司表示,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发布“又见光伏圈奇事:东方日升高管朋友圈透露订单规模,卖方首席‘微信调研’”等相关报道。庄英宏在公司的职务为公司组件事业部全球市场总监,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强调,庄英宏发布的相关言论均系其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立场。

储能业务方面,东方日升回应称,公司储能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主要承载和负责,经自查:目前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已双签订单量约1GWh,意向在谈订单量约3GWh,合计约4GWh。庄英宏所述“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了”为其与公司储能业务相关同事交流了解后作出的个人理解,口径为公司双签订单量与意向在谈订单量的合并量。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日升是一家以光伏下游电池组件的制造为主的企业。公告提到,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储能业务形成的收入在公司整体收入中占比不高,储能业务订单量的获取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消息面上,东方日升1月9日公告称,公司的控股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与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3年-2025年三年战略协议》,协议约定2023年至2025年期间,前者承诺向后者采购合计15GWh电芯。其中2023年采购3GWh,2024年采购5GWh,2025年采购7GWh。双方约定,本协议为固定供货量协议,电芯价格按照产品主要原材料(碳酸锂)单价进行浮动机制调价,价格以双方后期实际订单为准。

此外,关于公司电池组件非硅成本及经营业绩情况,公司表示,庄英宏于朋友圈评论中回复“按照硅片报价5.1元/片,电池非硅0.14元/瓦再加组件非硅成本0.6元/瓦”为其个人基于对光伏行业多年的经验了解、判断及持续跟踪市场相关公开的信息进行的回复。根据中信证券于2022年12月7日发布的《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光伏板块2023年投资策略:景气相随,拔萃鼎新》,该报告对现价下不同技术路线头部一体化产能成本进行了测算,电池片非硅成本为0.14元/W,组件非硅成本为0.61元/W,上述相关行业公开数据与庄英宏回复相关数据一致。

公告还提到,公司十分重视该不当发言事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庄英宏本人对该事件对市场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鉴于该事件的严重性,公司将对庄英宏进行内部问责。同时,公司将组织全体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包括证券部相关人员等)对信息披露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专项学习,汲取本次事项的教训,防范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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