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包含有色金属冶炼

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2年10月28日公开发布第52号令,全文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及其产品生产:高温超导材料,记忆合金材料(钛镍、铜基及铁基记忆合金材料),超细(纳米)碳化钨及超细(纳米)晶硬质合金,超硬复合材料,贵金属复合材料,轻金属复合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航空航天装备、电力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农机装备、节能环保领域用高性能轻金属及铜合金材料深加工,泡沫铝,原子能级海绵锆,钨及钼深加工产品。

符合稀土新材料要求的稀土高端应用产品加工。

高性能铝钛硼晶粒细化剂生产。

点击查看《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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