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增加1000亿元,专门用于同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相关的领域。具体支持领域包括:一是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领域。包括现代化煤矿建设、绿色高效技术应用、智能化矿山建设、煤矿安全改造、煤炭洗选、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等项目。二是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金融机构应优先支持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的项目贷款。对于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金融机构发放的煤电企业购买煤炭的流动资金贷款可按要求申请专项再贷款支持。
此次增加1000亿元额度后,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总额度达到3000亿元,有助于进一步释放煤炭先进产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支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