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发布关于北方稀土第十二次专场竞价公告,内容如下: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交所”)计划对北方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申请的金属镨钕进行第十二次公开竞价销售。相关信息及内容如下:
一、交易资格
在稀交所已进行开户、银行签约的交易商,北方稀土复审合格的磁材企业均可参加。竞价业务开始前,审核通过的交易商数量不足三家时,当日竞价业务暂停开市。竞价业务开市后,审核通过的其他交易商仍可参与交易。
在竞价交易前,交易商应充分了解竞价交易、知悉《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挂牌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能够自行承担风险及责任。
二、商品基本信息
注:加价幅度为0.5元/公斤,最大加价幅度为2元/公斤。
三、交易时间
四、交易流程
(一)本次竞价交易价格为含税价。
(二)竞价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履约保证金为起拍价货款的5%。未成交者,履约保证金将实时释放。
(三)交易开始后按照“优先高价格、其次时间早”的原则成交,同一交易商不允许连续报价。
(四)竞价进入180秒倒计时阶段,当出现最新报价时,竞价时间将以最新报价确认时间为基准顺延180秒,直到没有新报价或达到预警价时竞价结束。
(五)竞价交易成交者,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货款,逾期则视为违约。
(六)竞价成交结束后,北方稀土与成交者办理合同签订、提货、开票等事宜。
(七)最终达成交易的买卖双方需按照稀交所公告缴纳相应的手续费。卖方手续费标准为:成交货款总额×0.1%;买方手续费标准为:成交货款总额×0.1%。交易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交易,手续费不予返还。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详见《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挂牌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稀交所官网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