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改委就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清单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9月23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就《安徽省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清单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10月23日。办法适用于服务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明确省级清单按年度编制、动态调整,清单外项目不予核定容量电价;纳入清单并享受容量电价的容量,不得同时通过租赁给新能源企业重复获取收益。办法提出四个优先纳入条件:已建成项目中长期容量租赁协议占比高、实质性开工、位于省级及以上零碳园区、连续放电时长4小时及以上;并明确逾期未建成、违规变更投资主体、连续3个月停运等情形将移出清单。办法出台将规范独立储能项目管理,引导产业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