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全钒液流储能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
2026-09-01 13: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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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M钒快讯】自2026年9月1日起,我国对全钒液流储能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初始税率2%;2027年9月1日起税率提升至4%。本次征税对象为成品全钒液流储能电池终端产品,在生产出厂环节征收,不针对钒原材料、五氧化二钒及钒电解液等中间原料。钠电池、固态电池在2028年底前免征消费税。征税将小幅推高钒电池终端项目成本,但长期来看,随着长时储能需求增长及钒电池技术成熟,成本传导能力有望逐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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