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态电池:电池消费税差异化调整固态电池迎来政策红利窗口】
2026-07-17 23: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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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态电池:电池消费税差异化调整固态电池迎来政策红利窗口】2026年7月1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对锂离子蓄电池、锂原电池、镍氢电池、无汞原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则分两步恢复征税——2026年9月1日起按2%税率征收,2027年9月1日起上调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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