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试行)》,要求央企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供应链全过程。到2030年,供应链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形成一批绿色低碳供应链领军企业并实现碳达峰;到2035年,绿色低碳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
指引从健全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推进各环节绿色转型、夯实支撑基础、强化组织保障四方面阐述建设路径。文件鼓励建立绿色供应商数据库,对表现优异的供应商给予优先合作、价格优惠、增加份额、缩短付款期限等激励;对存在严重不足的逐步降份额、暂停采购直至终止合作。供应商需对其上游开展绿色低碳管理,形成责任传导链条,鼓励央企之间协同采购、制造与物流,避免重复评审。
指引明确鼓励采信第三方绿色认证结果,包括绿色产品认证、碳足迹核查、绿电消费认证、绿色工厂及零碳园区等评定。此举意味着绿电认证、碳足迹核查将成为央企采购的重要评价指标,对上游光伏及新能源产品供应商提出更高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