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发布通知,明确增量新能源项目竞量竞价申报资格。通知规定,已竞得机制电量并公示的新能源项目,若出现自愿放弃机制电量、实际投产时间晚于申报投产时间6个月及以上情况,将不能再申报参与后续批次的机制电量竞量竞价。此前《甘肃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已明确,实际投产较申报晚6个月及以上者,当次竞价入选结果作废。
目前,甘肃已公布2025年、2026年两批机制电价竞价结果,风、光入选项目机制电量共23.5亿度,电价均为0.1954元/千瓦时,均以下限出清。在甘肃2027年上半年机制电价竞价文件中,纳入机制电量总规模30亿度(光伏13亿度、风电17亿度),机制电价下限0.1954元/千瓦时、上限0.2447元/千瓦时。
全国多地136号文竞价文件均对入选项目投产时间作出严格规定,晚投产项目多被取消1-3年竞价资格,涉及山东、湖北、河北、江西、陕西、山西等省份。甘肃此次新规进一步强化了机制电量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