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M光伏快讯】因未及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变更,安徽一光伏项目被没收违法所得40.1万元
2026-03-10 09: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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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阜阳皖能颍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因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电力业务,被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40.1万元。
经查,该公司旗下皖能新能源正午镇光伏项目部分发电单元并网后,未在规定的6个月时限内申请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变更,违反了《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监管部门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持续强化电力业务许可监管。2025年,华能旗下两个光伏项目也曾因并网容量增加后未及时完成许可变更,被没收违法所得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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