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36号文”正式印发:增量竞价0.15~0.36元/度】
2025-12-30 18: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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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政策解读。
①机制电量。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100%上网电量纳入机制电量。新能源项目在规模范围内每年自主确定执行机制的电量比例、但不得高于上一年。
②机制电价。全容量投产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扶贫光伏项目参考广西现行平均燃煤发电基准价0.4207元/千瓦时(含税,下同)执行,2025年6月1日以前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按照竞争性配置相关文件明确的上网电价执行。
③执行期限。纳入机制的项目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或项目投产满20年后,不再执行机制电价;海上风电项目投产满20年后,不再执行机制电价。广西陆上风电属于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36000小时,光伏发电属于三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22000小时。原国家批复文件中明确项目利用小时数或运行年限的,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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