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拟收购个人二手房带动销售新房1200套以上
青岛市实施住房“以旧换新”促进住房领域消费工作方案(试行)。其中提出,全市拟通过收购个人二手住房1200套以上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房等,支持改善性需求,鼓励群众“卖旧房,买新房”,实现带动销售新建商品住房1200套以上。由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国资委确定2家市级实施主体,由各区(市)政府分别确定1家区属国有企业作为区级实施主体,鼓励社会化企业广泛参与,实现“实施主体全城通收、换房群众全城通购”。

来源:上海有色金属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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