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通知,强调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重点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升级改造,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玻璃、废橡胶、废旧汽车、废旧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此外,支持退役设备再制造、农林剩余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可降解塑料、可循环快递包装、以竹代塑产品生产、废塑料回收利用,以及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生物质能源化利用。

来源:上海有色金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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