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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矿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河时代”)增资30,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矿业”)增资1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唐河时代的注册资本由43,380万元增加至73,380万元,锡林矿业的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 近日,唐河时代和锡林矿业已经办理完成有关增资事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唐河时代工商登记信息名称: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876780352X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湖阳镇叶山村; 法定代表人:郭艳东; 注册资本:柒亿叁仟叁佰捌拾万元整; 主营业务:探矿服务(本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开展施工活动,只能聘请有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锡林矿业工商登记信息名称: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5733286480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旗满都宝力格镇朝不楞; 法定代表人:吕天佑;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供暖服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选矿;金属矿石销售;矿山机械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紧急救援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兴业矿业2022年营收为20.86亿元,同比增3.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为1.74亿元,同比减29.44%。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以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采选与冶炼。上市公司自身为控股型公司,不从事采矿生产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下属13家子公司,可分为五大板块,分别为采掘板块、冶炼板块、投资板块、贸易板块、研发板块。子公司兴业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子公司兴业黄金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业贸易和企业并购(并购海外优质矿产资源)等业务;子公司兴业贸易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矿产品销售及采购部分原材料业务;子公司兴业瑞金主要开展探矿、采选、尾矿综合回收利用等工艺的研究、技术研发和改造等业务;子公司双源有色主营业务为铅冶炼、贵金属回收和销售(双源有色目前处于关停状态);其他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有色金属采选和销售。 公司主要业绩来源于有色金属采选,报告期有色金属采选业务收入占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99.71%,而影响采选板块业绩的主要因素包括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市场价格以及有色金属采选业务的成本。 (二)主要产品、用途及工艺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有银、锡、锌、铅、铁、铜等有色金属。 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2022年,面对全球通货膨胀加速、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等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董事会始终坚持合规运营,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带领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顽强拼搏,以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为目标,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夯实管理,细化责任,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稳健运营。 本年度较上年同期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441.60万元,子公司乾金达矿业受采区二期工程影响产量下降,子公司荣邦矿业停车技改导致选矿量减少,导致本年度利润同比下降。
兴业矿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8,000万元收购甘肃乾金达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博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博盛矿业核心资产为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加查县洛林乡邦布岩金矿一宗采矿权和一宗探矿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博盛矿业的控股股东。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与甘肃乾金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目标公司博盛矿业拥有邦布岩金矿一宗采矿权和一宗探矿权,是西藏地区为数不多的拥有金矿采矿权证的企业之一,同时,博盛矿业拥有配套选矿厂和尾矿库,具备成熟的生产条件。邦布金矿是西藏地区为数不多的大型规模岩金矿床,其所处的北喜马拉雅成矿带是西藏重要的造山型金成矿带,基于博盛矿业的资源和采选基础优势,可为公司下一步推进该区域金矿资源的战略整合提供重要条件。 对于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中有如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提醒报告使用人特别关注: 1.本次评估的采矿权及探矿权尚未有偿处置,未来尚需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本次评估估算期内产品量 Au 量 20,811.11KG,根据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布的“藏自然资[2019]82 号”《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铜、铅、锌等 31个矿种 拉萨市砂、石、粘等 14个矿种 昌都市砂石、粘等 20个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以现行采矿权出让收益政策以及收益基准价标准、评估估算的采出量测算,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会低于11,238.00 万元,本次评估,西藏加查县邦布矿区岩金矿采矿权、西藏山南加查县邦布岩金矿详查探矿权出让收益亦按该估算金额暂扣除。需要说明的是,该缴纳的最低标准仅为评估人员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及标准进行的测算,未来有偿处置时具体应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由矿政管理部门按照未来的政策及相应标准确定加之设计资料的变化,估算的有益组分品种和产量均有可能发生变化,实际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可能与上述数据存在差异。若存在差异,西藏加查县邦布矿区岩金矿采矿权、西藏山南加查县邦布岩金矿详查探矿权出让收益的扣除金额亦需进行调整。 2.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公司自2021年 1月 1日至2030年 12月 31日,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产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含本数)以上的,执行西部大开发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鉴于税费优惠政策属于政策对于企业的支持和鼓励,不属于矿业权本身具有的超额收益,后续是否延续不可预知,本次评估,在2030年后按25%企业所得税率考虑。 3.甘肃乾金达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博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70%股权,因贷款需要,于 2017 年5月11日将持有的70%股权全部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质权登记编号为 542200201700000000,出质股权数额为3500 万元人民币,已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核准证书,目前因银行贷款还未还清,股权质押仍在有效期内,暂未解押。 4.根据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 2023 年1月7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 湘执 1023、1025 号”,博盛矿业与永兴县强胜银业有限公司纠纷案66中,由于博盛矿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查封博盛矿业仓库的金精粉约 200.00 吨,查封博盛矿业所有机器设备,轮候查封博盛矿业料场的矿石约15,000.00 吨,查封博盛矿业重砂仓库里的重砂约 1.00 吨,矿石约 100.00 公斤查封期间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处置、转移。 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评估基准日后 1 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2年 12月31日起,至2023 年 12月 30日止,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结论使用期限。 》查看详细公告
1月28日,兴业矿业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在乾金达二期工程建设时,一期的采矿产能受到很大影响,下降不少。因此投资者提问,银漫二期工程建设时会不会像乾金达二期建设一样,导致一期的产能也下降很多? 对此,兴业矿业表示,截至目前,银漫二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工作仍在推进中。银漫矿业于1月16日起停工放假,乾金达矿业于1月11日起停工放假,复工时间依据当地监管部门统筹安排。 兴业矿业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6.48亿元,同比上升3.02%;归母净利润2.3亿元,同比下降13.54%;扣非净利润2.44亿元,同比下降15.41%;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42亿元,同比上升43.2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01亿元,同比上升117.1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1亿元,同比上升116.87%;负债率39.65%,投资收益-457.9万元,财务费用1.16亿元,毛利率45.52%。 该股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近3个月融资净流出5942.47万,融资余额减少;融券净流出448.24万,融券余额减少。 兴业矿业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采选与冶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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